纵横网7月21日讯 作为国内煤炭主产区,山西在今年5月发生煤矿爆炸事故之后,加快完善煤矿安全监管制度。目前《山西省统筹煤炭行业发展和安全新规十七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明确提出彻底清理取缔隐蔽采掘工作面,同时严禁煤矿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变相使用井下劳务派遣用工,从源头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据人民财讯消息,这份新规重点整治煤矿隐蔽生产、违规用工、工程外包乱象。针对隐藏采掘点、使用“阴阳图纸”等突出违法行为,新规拟定严厉处置措施:一经查实,立即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清撤出隐蔽采掘区域人员与设备;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依法实施关停、吊销相关证照、永久封井等处罚。对于涉事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以及矿长、外包队伍负责人等关键责任人,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新规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构建煤矿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省应急管理厅统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省发改委负责矿区总体规划审查审批,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依照权限开展煤炭开发项目核准工作,厘清监管边界,压实各方监管责任。
在劳务用工与工程外包管理层面,新规划定多条红线。明确禁止煤矿企业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井下劳务派遣人员;井工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井巷维修作业对外独立发包,同一煤矿企业内部单位除外;露天煤矿严禁把采煤核心作业发包给外部企业或个人。
文件同时区分规范允许外包的业务范围,井下设备安撤维保、辅助作业、地面后勤、灾害探查治理等专业化工程可依规外包,但要求外包单位及从业人员统一纳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落实到位。所有外委施工队伍、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向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备,严令禁止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行为,着力根治行业长期存在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隐患。
记者 梁景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