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网】 经过多轮密集磋商,中欧双方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前提下,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10月9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联合声明,披露了这一重要成果。

截至目前,中欧双方尚未对外公布本次混动汽车贸易谅解对应的具体实施措施。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谅解框架,未来四年中国混动汽车对欧盟出口规模,相比欧委会原本的预测数值可能减少一半以上,影响规模涉及数百万辆。
谢夫乔维奇特别作出澄清,这一50%降幅对比基准,是欧委会对未来四年出口情景的预测数据,并非意味着当前中国混动汽车对欧出口量直接减半。
汽车产业分析师、北京三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岳钢分析,本次磋商落地,避免中欧混动汽车贸易走向贸易摩擦升级,是双方在WTO框架下平衡产业诉求的结果。近年国内混动、插混车型在欧洲市场增长迅猛,引发欧洲本土车企担忧,欧盟此前持续释放对混动车型的贸易审查信号。本次谅解达成,为中国车企对欧混动出口提供了可预期的贸易环境。
韩岳钢表示,该谅解属于双方达成的框架性共识,后续的执行细则、出口监测机制、配额或调节方式仍是市场关注重点。欧方提到的出口下调,是基于原有增长预测的情景调节,不等于现有出口规模立刻压缩,国内车企仍拥有一定的出海调整空间。
韩岳钢进一步指出,对于国内新能源车企而言,一方面可以依托本次稳定的贸易环境继续深耕欧洲市场;另一方面也要加快海外本地化生产布局,通过在欧建厂、与当地产业链合作的方式,对冲出口调节带来的潜在影响。同时车企可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欧洲以外的海外市场,分散单一区域市场的政策风险。后续市场需要持续跟踪谅解文件配套细则落地,以及国内车企对欧混动车型的出口节奏变化。
编辑:周亦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