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胜诉了!虎嗅三日内需向蓝媒汇支付8000元拖欠稿费及利息


来源:纵横网 浏览量(6369) 2025-06-03 22: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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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韩韩(作者系蓝媒汇创始人)

节后上班第一天,收到了一个好消息。

虎嗅拖欠我们8000元稿费一事,法院今天宣判了: 我们胜诉了,判决虎嗅与蓝媒汇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三日内向我们支付拖欠的8000元稿费及逾期付款利息。

感谢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高效而公正的审理和判决,感谢身边各位媒体同行、朋友及用户对此事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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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截图

在我看来,这个案子事实非常清晰和简单,完全没必要走到诉讼这一步。是虎嗅内部的管理混乱和领导层的傲慢偏执,以及对法律的漠视误读,才让我选择较真到底。这绝不只是我们一家的遭遇,媒体的生态也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希望通过努力,让公众看清一个真实的虎嗅。

众所周知,虎嗅这些年一直在找写手替他们撰写商业稿件,并从中赚取稿费差价,这是虎嗅的一个商业模式,也是一个业内公开的秘密。 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虎嗅居然在我眼皮底下,想赤裸裸地挖我们的墙角。

简要复述一下案情:虎嗅商务找到我,想让我们的编辑帮他们撰写一篇联想的稿件,稿酬是8000元。我以公司管理者的身份拉编辑入群对接执行这个项目,编辑如约完成稿件撰写,并最终发布在虎嗅网上,蓝媒汇也在当月向编辑提前支付了这篇外稿的撰写费用。

但一年多过去了,虎嗅一直没有支付。我们在官方微博公开讨要,也无果。

不得已,我写了一篇关于此事前后的详细文章,引起同行广泛关注后,虎嗅终于找来了,愿意立即支付,但只能支付给编辑本人,不能付给公司,理由是虎嗅跟我们不存在公对公的合作关系。我当然不同意,便决定将虎嗅告上法庭。

其实,我起诉虎嗅最主要的诉求,不是讨要那8000元稿费,而是揭开虎嗅傲慢耍赖真相,判定我们之间确实是公对公的合作。

因为我代表公司公开找虎嗅讨要稿费时,虎嗅从不回应,至始至终不认为这事与蓝媒汇有半毛钱关系。事后只承认是与我们员工合作,稿费只能打给员工个人,不能打给公司。

虎嗅创始人李岷后来和我沟通中也一再辩称,虽然她们商务是职务行为,但找我约稿不是公对公的法律范畴,并以双方没有合同为由,不承认是虎嗅与蓝媒汇公司之间的合作。

这让我很无语,我作为蓝媒汇的创始人,对接的是虎嗅商务,并将业务布置给员工执行,公司为此向员工也支付了报酬。这事怎么就与公司无关了?那我的身份从头到尾又是干嘛的?这就好比,顾客去餐馆吃饭,我是掌柜在前台迎客接待,吃完了顾客非要把钱付给厨师,说跟餐馆无关。世上难道还有这样的歪理?

好在,今天法院给出了的裁决,对虎嗅的无理无赖行为给予了反驳,确认了虎嗅与蓝媒汇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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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此前撰写的一篇稿件被虎嗅连续三天投诉被删除后表示,我相信法律的公正,尊重平台的规则。李岷也在和我的沟通中承诺,相信法庭的裁定,让双方搁置分歧,等法庭最后结论。

今天,法庭裁决出来了,我希望虎嗅遵守诺言,履行法庭判决。 同时,我希望虎嗅因此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和困扰,公开向蓝媒汇道歉。

“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这是虎嗅网名字的来历,希望虎嗅作为行业知名的媒体,还记得初心,拿出应有的担当,而不是用自己制定的丛林法则,以大欺小,破坏生态。

原文/我们胜诉了!虎嗅三日内需向蓝媒汇支付8000元拖欠稿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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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嗅,请不要向我们“挖墙脚”!

很遗憾,《关于虎嗅拖欠我们8000元稿费的一些说明》一文,在虎嗅连续三天的侵权投诉后,前天下午还是被平台给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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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媒体同行及用户对此事的关注与支持,文章被删前阅读近5万,有两千多人给予了分享。对我个人而言,这个传播度远超出我的预期,可见大家对这件事还是很有共鸣的。

虎嗅创始人李岷在稿件被删后与我电话沟通中提及此事,我表示:投诉是你们的权利,我接受平台的删除处理,如果认为我的稿件真侵权了,甚至你们也可以起诉我。但我会用我的方式,继续维权。

从今年1月1号有作者公开向虎嗅讨要稿费,到我们想起虎嗅通过员工马克(宋某)向我们约稿、也曾欠我们8000元稿费,到追讨无果我们微博公开讨债,再到我们向法院起诉,三个月的时间内,虎嗅没有任何人联系我们,解释为何不支付拖欠稿费的原因。

李岷在沟通中承认,虎嗅拖欠我们稿费事实层面无异议,系所谓的“员工违法违纪、公司管理失当”造成的,过错方是她们。但她不认同这是虎嗅与蓝媒汇双方机构之间的合作,认为只是虎嗅与我们“编辑个人的合作”,蓝媒汇无权以公司名义向虎嗅追讨稿费。

我对这个回复和认定很无语。大抵明白了为什么虎嗅一直很傲慢,以及他们的真实意图。

如此这般,今天我将继续以蓝媒汇创始人身份,代表公司向虎嗅喊话:请不要向我们“挖墙脚”!请不要私下联系我们员工干私活!

先看几张我与虎嗅员工马克的聊天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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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嗅员工马克微信联系的我,并与我约定了包括撰写及稿费标准相关细节。之后,我以公司管理者身份,指派我们的编辑去执行,并拉群交待沟通。在我看来,马克代表虎嗅,是职务行为,我和编辑,代表蓝媒汇,也是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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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我们撰写的稿件,编辑后发在虎嗅上)

李岷在与我沟通中也承认两个事实:

一、与我们一直沟通联系、邀约我们替虎嗅撰写联想选题稿件、并最后发在虎嗅网的马克(宋某),确实是他们的员工。

二、马克(宋某),找我们约稿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是职务行为。

既然虎嗅也承认马克是职务行为,我又是蓝媒汇创始人,并将合作任务指派编辑执行,那双方己经构成了公对公的合作要约。虎嗅拒不承认与蓝媒汇有关系,那全程与马克对接并指派任务的我,到底在这中间是什么角色?虎嗅给我有撰稿提成还是有其他报酬?

换句话说,虎嗅员工以职务行为,赤裸裸在我眼皮底下挖我公司的墙脚。基于事实和证据,我强烈公开遣责虎嗅挖墙脚这种有违公平、不道德的行为,请立即住手!

李岷说,既便双方都是职务行为,她仍不认为双方是机构合作,理由是双方没有签署合同或者邮件确认。

在我看来,李岷的说法完全是在规避责任。一方面,聊天记录可以视为双方合作的凭证,另一方面,自媒体先干活后走合同流程,可以说是行业惯例。我们一直在等马克通知走合同,是马克的违法违纪、是虎嗅的管理失当、用人不察,造成合同一直迟迟未能签署,错在马克和虎嗅,责任自然由虎嗅来担。

另外,虎嗅之所以咬定我们之间没有合同,不是机构间合作,只是与蓝媒汇编辑个人存在合作,在我看来是他们在规避风险和责任。因为就算是与我们编辑个人合作,虎嗅至始至终也没有与个人签合同,造成稿费事实性拖欠。就算员工个人去维权,虎嗅仍可以没有合同为由赖账。这也让我大扺理解了虎嗅为什么不承认与公司合作,内容作者屡屡曝出被虎嗅拖欠消息的动因。

据知情人士透露,作为年营收过亿的虎嗅,在囯内三大头部商业科技媒体中,虎嗅的员工人数是最少的。商业稿件外约、“挖其他媒体墙角干私活”,是虎嗅员工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是虎嗅的一个商业模式。

原文/虎嗅,请不要向我们“挖墙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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