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回忆17岁男生救人溺亡:警务人员到后不久,被救婆婆就离开了现场


来源:纵横网 浏览量(1901) 2025-08-26 13:09:39

看着17岁小儿子罗家祺的身份证,8月25日,来自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的梁女士,眼泪止不住地流。原来,就在几天前,即将在今年9月读高三的罗家祺在勇救一名落水的婆婆时不幸溺亡,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这个傍晚。

8月25日,梁女士告诉@极目新闻 记者,8月21日下午,她的小儿子和3个同学去当地的一条大河边钓鱼,下午5时许听到呼救声。“我小儿子根本不会游泳,但是他出于本能反应,第一时间跳入河里想救那位落水的60多岁婆婆。没有想到的是,婆婆被安全救上岸了,两个小时后我小儿子被捞上岸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梁女士哽咽着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儿子就是太善良了,他当时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

罗家祺的一名同学介绍,8月21日下午他们在阳江市江城区观光北路富和海岸城附近一座跨河的桥梁下的安全区域钓鱼,钓了一会没钓到,就收了鱼竿,在水边抓螃蟹玩。

“我们听到有人喊‘救命’,发现是一个婆婆在水中挣扎。”这名同学介绍,大家大喊着让这个婆婆要浮水不要下沉,没想到不会游泳的罗家祺会直接跳下河。“我们先用鱼竿将那个落水的婆婆拽上岸,然后再用鱼竿拉罗家祺,结果多次不成功,鱼竿还发生断裂。”这名同学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那个婆婆上岸之后坐在岸边,还让他们帮助捞一个袋子,称里面有非常重要的东西,而他们当时正忙着救罗家祺。后来,程同学打电话报警,等警务人员赶到后不久,那个婆婆就离开了现场。

8月23日,罗家祺见义勇为的行为得到了当地官方认可。在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区分局颁发给罗家祺的荣誉证书上写着:“罗家祺同志,你于2025年8月21日在观光北路富和海岸城附近一桥底勇救落水妇女的行为,经调查核实,符合《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三条之规定,确认为见义勇为。”

8月24日中午,罗家祺的遗体在殡仪馆火化。罗家祺的妈妈梁女士表示,由于暂时没有找好墓地,所以小儿子的骨灰还未安葬。

“心里特别难受,他8月17日才过17岁生日。”8月25日,梁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为不幸去世的小儿子感到难过。(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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