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婴儿被收茶位费,合法吗?律师解读


来源:纵横网 浏览量(3109) 2025-09-19 16:29:56

9月15日,

话题#8个月婴儿没喝茶被收茶位费#

登上热搜,

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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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费者黄女士(化名)称,自己在广东一家海鲜大排档,遭遇“茶位费刺客”。

黄女士表示,他们一行13人,其中有5个小孩(包含两名婴儿),在广东某海鲜大排档总共消费了3525.2元。查看账单时,她发现大排档收取了13份茶位费。她质疑:8个月大的婴儿既未使用碗筷,也未饮用茶水,为何还要收费呢?账单显示,餐具共13份,单价3元,总计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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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求店家退回未使用的茶位费,并按市场价退回多收的餐费,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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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9月15日消息,经过跟进曝光后,黄女士称商家第一时间联系自己道歉,并按照市场价退回了餐费。

那么,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未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被收费,是否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遇此类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的专业解读!

1、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对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收取费用,是否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尹玉: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已然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这既是对法律条款的违背,也是对消费者信任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悉服务的费用等真实情况,茶位费属于服务费用范畴,商家未提前告知,导致消费者无法知晓完整消费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法律赋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以“知情”为前提。若菜单未标注茶位费、店员未口头提示,消费者便默认“用餐仅需支付菜品费用”。这种默认的背后,实则是对“是否接受茶位服务”选择权的悄然剥夺。

商家对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收取费用,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公平交易的核心要求为“等价有偿”,即费用收取需以实际消费或服务享受为基础。婴儿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不会实际使用茶水、茶具等茶位服务,商家按人头向婴儿收费,缺乏“服务对价”基础,属于“不合理强制收费”,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违背。

2、消费者是否有权拒绝支付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的服务费用?遭遇此类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尹玉: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的服务费用,这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亦是维护交易公平的应有之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或采用格式条款等方式,如茶位费未提前说明、结账时擅自添加等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依法拒付。同时,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需以“实际享受服务”为付费前提。例如婴儿未使用茶位服务、消费者未接受某项附加服务时,商家强制收费违背“等价有偿”原则,消费者无需支付。

消费者遭遇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服务收费时,可依据多项法律条款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赋予消费者知悉服务内容、费用等真实信息的权利,第九条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的权利,第十条明确消费者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第二十六条禁止经营者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或强制交易;价格法第十三条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则规定餐具清洗消毒是经营者法定义务,消费者可据此拒绝支付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

3、目前收取茶位费在广东是普遍现象,行业惯例与消费者权益发生冲突时,法律层面该如何判定?商家以行业惯例为由收取婴儿茶位费,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尹玉:行业惯例不可对抗法律。行业惯例虽源于特定行业长期实践形成的普遍做法,但其合法性始终需置于法律框架下接受审查,绝非脱离法律约束的“特殊规则”。当行业惯例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时,法律的效力必然优先,任何行业惯例,都不能成为商家规避法律责任、实施违法收费的“挡箭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行业惯例需以商家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为前提,且收费需与实际服务相匹配,若仅以“惯例”强制收费,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商家以“按人头计费”的行业惯例为由收取婴儿茶位费,在法律层面无法获得支持:一方面,婴儿因生理限制未实际享受茶水、餐具等服务,却在付款时对其收费的行为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违背。茶位费的收取需以充分告知、实际服务、公平合理为前提,商家不得以“行业惯例”为由规避法律义务,针对婴儿等未实际享受服务的群体,强制收费行为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不符合法治发展方向。这种行为,往往让消费者产生“被强制消费”的感受,既破坏了用餐体验,也让原本承载文化意义的茶位费,异化为引发消费矛盾的导火索,甚至对餐饮茶文化口碑造成负面影响。

对于消费者而言,若遇到商家未提前告知费用,或要求为未实际使用的服务付费时,可采取以下手段尽最大可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与商家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收费行为的不合理之处,要求其退还婴儿的茶位费;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如消费凭证、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要求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并责令商家改正;若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婵婵 见习记者 马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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