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精准行政的方案走不通的时候,要解决突出的现实问题就只能一刀切。
虽然可能不太礼貌,也不太安全,但我还是忍不住想问一句:
为什么精准行政走不通呢?
这阵子,因为“吸毒记录将被封存”的话题,舆论颇为不满,而立法机关和官方媒体则在极力论证“封存一般违法记录”的合理性,并反复申明“封存不是删除”。
某央媒在新闻报道中列举了几个“因违法记录给生活工作造成极大不便”的真实案例,希望让大家理解封存违法记录的必要性。正好我也借着其中三个案例来探讨一下,有没有可能通过精准行政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
案例一:
打架违法导致查身份证时异常警报
26岁的王某,4年前因与男朋友感情纠纷打架,被治安拘留3天,留下了违法记录。
由此带来的影响是,从那时起,她每次遇到乘坐高铁等需要查验身份证的场景,机器就会发出异常的警报声,会被带到一旁询问。虽然最终还是能过关,但这种事被朋友看到难免心生疑虑,影响社交婚恋。


所以,这位有违法记录的女生希望以后刷身份证时不再有异常警报,不再被朋友另眼相看。
暂时抛开性别因素,你说这个诉求该不该解决?和伴侣打了一架,被拘留3天,该不该因此一辈子付出代价?我个人认为是应该解决的。
那解决这个问题就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就是即将生效的新法规,把治安违法(区别于刑法犯罪)记录都封存起来,那就肯定不会有刷身份证异常警报的问题了。
第二种方式是去修改这个刷身份证异常警报的机制,让打架被拘留过的人和其他人一样刷身份证直接通过。本来我们稍微动脑子想一想就知道这个机制很离谱,这个异常警报除了给当事人添堵和给车站民警增加工作量之外,不会有任何实际作用,因为询问一番后还是得放人进去乘高铁,民警也不能给人贴个危险人物标签提醒其他旅客离远点……
刷身份证时连接公安系统抓通缉犯大家都能理解,
可这个“曾经违法人员”的警报没有任何作用,为什么要设置这么个机制呢?
单就这一个案来说,以上两种解决方案显然是第二种更精准,但它需要公安部门去修改一个工作方法,修改系统设置。
案例二:
打架被拘留导致无法当消防员
唐某8年前因盖房子的纠纷和邻居打架,起因是对方先打了他爷爷。因为把邻居耳朵打伤,唐某被拘留3天。

由此带来的影响是,后来他报考消防员通过了笔试和体能考核,却因为曾有违法记录而被拒绝录用,考辅警也考不了。

所以,唐某希望考消防员、考辅警这些场景不要拒绝曾经有违法记录的人,而应该只看现在的表现。
单就这个案例来说,我个人认为唐某的诉求是合理的,本身他当年打架的事情在情理层面就是值得同情的,现在他努力上进,想当消防员或辅警保护公众安全,我觉得挺好。
那么,要解决这个问题,同样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就是即将生效的新法规,把治安违法(区别于刑法犯罪)记录都封存起来,那就不会被用人单位知道,自然就不存在拒录。
第二种方式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修改规则,违法记录不要放进档案里成为“案底”,影响后续的政审,也可以要求应急管理部门在录用消防员的过程中遵守规定,不得擅自加码。因为根据应急管理部2025年度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录取条件的8条里并没有明确要求无违法记录。

信息来源:
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506/t20250627_548010.shtml
所以,被拘留过就当不了消防员这个事本身就不合理不合规,是相关单位层层加码的做法,把这种层层加码解决掉才是更精准的方法。那为什么没有选这个办法呢?
案例三:
因网络不当言论被处罚致考公务员落榜
安徽的施先生因为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被治安处罚后,考公务员以省第一名的成绩被刷了下来。
这个事情合理吗?我就不作个人判断了,既然中央媒体把它当作案例讲出来,以此论证封存违法记录的合理性,那应该是中央媒体认为这件事不太合理吧?
同样的,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就是即将生效的新法规,把治安违法(区别于刑法犯罪)记录都封存起来,那就不会进档案,就不会影响考公考编的政审。
第二种方式,可能就需要公安部门更精准地执法,把“互联网不当言论”和“某些领导不喜欢的言论”区别开来。对那些真正危害社会有现实危险的不当言论,该抓的别手软,对那些本身没有危害只是领导不喜欢的言论,还是要尊重大家的表达权利。
这样一来,真正反社会人格的那些人会被公务员队伍拒之门外,那些为社会公平正义鼓与呼的人则有机会考公为人民服务,岂不美哉?
总结一下:
我不是法学专家,我也说不好“封存违法记录”这个做法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但就官媒拿出来论证必要性的这几个案例来说,我认为都是可以通过精准行政的方式来解决的,都是一些本来就不该存在的问题,无论违法记录是不是封存,这些问题都应该得到解决的。
更多的案例,我猜也是类似的情况。
来源 | 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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