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网】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数据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全文共8章66条。条例围绕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交易、产业应用发展、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为山东数字强省建设提供地方性法治支撑。

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板块,条例搭建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对公共数据、企业数据、涉个人信息数据实施规范化管理与开发利用。针对公共数据归集治理痛点,条例明确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责任制,对公共数据目录编制、采集、质量管控、资源登记实施全流程管理,推动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同时鼓励企业编制自身数据资源目录,强化企业内部数据治理;支持自然人在合法前提下,依托个人信息相关数据参与各类数据创新应用。
在产业发展与场景应用层面,条例提出要加大数据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促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明确政府部门需要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扶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培育数据相关产业,依托数智融合推动产业迭代,拓展多行业数据应用场景,以制度保障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数字政务行业分析师、北京三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岳钢分析,《山东省数据条例》落地,补齐山东数据要素领域地方立法短板。条例兼顾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三类主体,一方面压实政府公共数据治理责任,打通公共数据流通堵点;另一方面兼顾市场主体权益,鼓励企业数据治理与个人合规参与数据创新。
韩岳钢表示,条例专门将数据集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写入法条,把数据要素和新质生产力、实体经济转型绑定,贴合当前地方数字经济发展方向。条例正式落地后,后续还需要配套实施细则,厘清数据权益界定、数据交易规则、安全边界,保障数据流通和数据安全平衡。
编辑:周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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