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网】八年前,跨军地改革落地,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体纳入行政编制管理。在改革政策切换的过渡期,一批经过层层遴选、送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的消防员,因“毕业是否免试直接提干”的理解分歧,陷入长期人事纠纷。

2019年9月,孙云磊等一批已经随队完成转改的消防员,通过选拔进入新组建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就读消防指挥本科专业。当年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公告写明: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这一批学员据此理解,定向培养的政策含义是,顺利毕业即可直接提任指挥员,不需要额外参加干部招录考试。
矛盾在2023年集中爆发。2023年2月18日、19日,学院组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考试,孙云磊等一共166名学员未能通过考试。校方给出两项处置方案:一是退回原单位继续担任消防员,但在校四年学习时间不计入工龄;二是自主就业离开队伍。
双方核心争议聚焦于同一句话的解读。学员一方认为,招录公告条款属于定向免试承诺,入学遴选就是干部选拔环节,毕业即应当兑现提干待遇,后续增设统一招录考试属于新增条件,违背当初招录约定。主管方与学院的逻辑则是,转制之后指挥员属于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的干部岗位,干部录用需要遵循公务员招录相关程序,定向培养只是培养通道,不等于免除干部录用考试,公告里“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是以通过干部录用考核为前提。
纠纷发生之后,2023年5月起,孙云磊等82名学员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最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诉求均被驳回。其后他们尝试走人事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渠道,但相关案件一直未能顺利立案,争议至今悬而未决,当事人希望厘清政策约定的权责边界。
这场纠纷本质是改革过渡期政策衔接的典型遗留问题。消防转制前,武警消防体系内骨干学员定向培养后可直接提拔;转制之后,队伍干部身份属性变化,干部录用规则同步调整,新旧制度切换过程中,早期招录公告文字表述没有完整配套写明考试前置条件,造成预期偏差。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案例也给后续定向招录、培养类政策敲响警钟:面向体制内人员的定向培养项目,需要在招录阶段完整、清晰写明培养、考核、录用全链条规则,明确是否需要二次考试、工龄如何认定,减少不同阶段政策衔接带来的预期冲突。
编辑:陆知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