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网8月3日讯 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22日签署国务院令,发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全文共计19条,该文件将于2026年9月15日正式落地实施。新规围绕出境安全防护、出入境核验要求、限制出境情形、出入境中介行业整治等方面作出系统性细化优化,相关内容一经披露,海内外法学界、舆论场产生不同解读观点,外界针对边控规范化、执行尺度等问题展开探讨。

新规搭建起常态化出境安全预警劝阻机制。按照条款要求,外交、文旅等部门会实时更新海外各地安全评级,对于战争动乱、恶性案件高发的最高风险等级国家与地区,移民管理部门在核验出境手续时可对出行民众进行必要劝阻。同时工作人员核查出境资质、出行事由期间,有权要求申请人配合核验相关电子材料,确保出行信息真实合规,从源头减少民众盲目奔赴高危地区遭遇人身侵害的风险。
文件进一步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多类法定限制出境情形,划定管控边界。其一,在境外实施违法犯罪、损害国家安全与利益的国内公民,归国后可被设置6个月至3年的出境限制;其二,存在违规进出口管控物资、违规对外输出核心技术,存在威胁国内产业、技术安全隐患的人员,将依法暂缓出境;其三,骗取出入境证件、非法出入境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处罚结束后同样可设置半年至三年不等的出境禁令。
除此之外,新规收紧出入境中介行业监管红线。针对留学、移民、签证代办机构划定禁止性条款,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委托中介违规办理外籍国籍、境外永久居留资质等业务时,中介机构不得承接业务,还必须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相关线索,整治灰色代办乱象,防范公职人员违规跨境身份转换带来的管理漏洞。
海外部分机构与学者提出不同担忧视角。法广网提及,新规将出入境相关执法权限下放至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外界担忧各地执行标准不一容易出现尺度失衡;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教授高树超聚焦第六条条款,该条款写明涉及国家安全核查、刑事案件侦查的禁出境决定可暂不向当事人告知缘由,该学者担忧当事人缺乏知情渠道与申诉救济路径,同时认为针对技术出口违规设置出境限制,对应外界流传的限制前沿AI领域科研人员、企业经营者出境的相关传闻。
国内法学界则立足现实治理需求作出正面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成协中在司法部官方平台发文表示,当前跨境电信诈骗、境外网络赌博犯罪多发,大量人员被骗偷渡出境从事违法勾当,依托出入境前置管控能够提前拦截高危人员,降低群众财产与人身损失;当下核心技术外流、违规规避出口管制等行为对产业链安全形成冲击,细化对应出境限制具备现实必要性,整体制度设计兼顾对外开放与国家安全底线。
针对外界热议的“特殊情形可不告知禁出境理由”这一条款,官方后续答疑作出厘清:常规情形下作出不准出境决定,主管机关必须书面告知当事人事实依据、法律条文以及申诉救济渠道;仅在涉密国安核查、正在侦办刑事案件等特殊场景下,为防止串供、证据灭失等情况临时暂缓告知,并非无限制剥夺当事人申诉权利,整套规则依然依托现行《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编辑 季知言